一、工程名称: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塘贝村、江村和雄丰村。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村社道路改造工程和村内环境改造整治工程两部分。村社道路改造工程主要对南岗村三界庙二街道路、雄丰东街、塘北村塘贝西路、江同路二横路、江村村江村三路等五条道路升级改造,改造总长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2
3、最高投标限价:
六、资金来源: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3、开标开始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5、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时间:年时30分至年时00分;应急人工签到时间:年时00分至年时30分;应急人工签到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②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类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
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11、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拒绝投标单位名单见附件一)。
12、
十、资格审查方式: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020-36487351
地址: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2.
3.
4.
5.
6.
7.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
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3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附件二:
投标人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及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附件:
1.云发改投资〔2018〕173号关于江高镇村社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9.2018第66号江高镇村社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合同.pdf
招标公告-(江高镇村社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20190729挂网稿.doc
招标文件-(江高镇村社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20190729挂网稿.doc
江高镇村社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COS
14.代理资质证书.pdf
_20190729145134.GZZF
17.施工图纸.rar
4.项目代码-村社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pdf
13.代理营业执照.pdf
15.招标代理资信评价AAA等级证书.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情况说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2.江高镇村社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合同(云城投-ZX-【2018】-126号).pdf
3.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关于江高镇村社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概算评审结果的复函(云住建交函【2019】1621号).pdf
招标人声明.pdf